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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家在一个月内缴纳50%的罚款 剩余部分可以免除

4月13日,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总统审议了旨在进一步放宽对企业实体实施经济处罚程序、减少这方面不必要的官僚障碍以及提高对国家机关和官员活动的司法监督效力的提案。



报告指出,目前企业家在实施经济处罚方面仍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目前大部分罚款由授权机构执行,其余部分由法院执行,这表明有必要加强司法监督。

为此,提议自今年10月1日起引入一项新的统一程序,以鼓励企业自愿缴纳罚款。根据该程序,如果企业在主管机关作出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罚款金额的50%,则可免缴剩余部分。

该计划还设想允许罚款分期等额缴纳,期限为六个月。如果在裁决下达后一个月内缴纳了罚款金额的六分之一,则此程序将自动生效。

为加强司法监督,建议建立一种机制,规定如果主管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被法院撤销或宣告无效,则应在15天内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如果超过此期限,则将根据中央银行基准利率,按每日利息计算滞纳金。

此外,还特别关注了实施经济处罚流程的数字化。提议在商业监察员维护的“单一国家控制”信息系统中引入针对企业实体的财务处罚电子登记册。

经授权机构作出的决定,必须在通过后以电子签名录入本系统。未录入信息系统且未以电子签名确认的决定将被视为无效,且不会据此处以任何罚款。

会议还指出,需要创建一个平台,方便纳税人通过移动应用程序在线追踪、监控和缴纳罚款,并整合相关机构的信息系统。计划引入纳税人/企业实体通过其个人账户在线提交罚款决定申诉的功能,并在申诉提交后自动暂停执行该决定。

该报告建议制定一部名为《关于法律影响措施》的法律草案,旨在统一实施法律影响措施的程序。

国家元首强调,最重要的任务是可靠地保护企业实体的权利和合法利益,鼓励它们依法经营,并确保罚款实践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在认真制定提案后,向有关官员下达了加强司法监督、加快数字化进程、在该领域形成统一、清晰、公平的法律机制的相关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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