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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将设立破产管理机构


我国元首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破产制度的措施》法令。

根据该法令,破产管理局(以下简称“破产管理局”)及其地方分支机构将隶属于司法部。 

该机构被指定为专门授权的国家机构,负责在破产领域执行统一的国家政策。

该机构在破产领域的主要任务已经明确。根据这些任务,该机构负责执行国家在破产领域的政策,包括对该领域进行监督和监管。 

协调国家机关和组织在破产领域的活动。 

破产程序将全面数字化,冗余的官僚程序将被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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