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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现代化卡车和半挂车的关税已降至零

2026年7月7日通过了第PP-251号总统决议“关于为支持从事公路货运业务的企业的额外措施” 。

 

该文件旨在更新和现代化卡车车队,提高本地承运商在国际运输服务市场的竞争力,降低进出口业务的运输成本,并缩短货物运往国外市场所需的时间。

 

截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乌兹别克斯坦对以下用于货物运输的车辆(自卸卡车除外,生产日期不超过 5 年)的进口实行零关税和零处置费:

• 符合“欧5”及以上环境等级要求的机动车辆(TAI TN 代码 870121、8701 22、8701 23、870124);

• 总车辆重量超过 15 吨或内部车厢容积不小于 76 立方米的半挂车(TAI 代码 8716 39)。

 

需要注意的是,当车辆出售用于出口和/或重新配备变更后的 TIF TN 代码(与改变燃料类型相关的重新配备除外)时,这些优惠将在清关之日起三年内取消,相关款项将按照既定程序收取。

 

该文件已在国家立法文件数据库中公布,并于 2026 年 7 月 8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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