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登记程序将得到改进。
2026 年 7 月 15 日通过了第 PP-265 号总统决议,题为“关于改善向民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并为公民创造更多便利的措施”。
不动产权利登记的变更
根据该决议,如果在不动产权利国家登记过程中,发现权利所有人未及时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将不采取行政处罚,而是根据延误时间的长短,提高注册费。
如果纳税人以私人所有权为基础拥有的住宅房产被接收:
通过继承;
或者作为近亲赠送的礼物,
那么,免除出售此类住房所得收入的税收所需的期限,将从遗嘱人或赠与人取得该住房所有权的国家登记之日起计算。
此外,在被查封或禁止转让的住宅场所的居住地或暂住地进行登记,无需抵押权人的同意。
在这种情况下,被登记人必须事先同意根据所有者(质权人或负责实施或解除禁令的机构)向内务部门提出的上诉取消其登记。
my.gov.uz门户网站上的服务范围正在扩大。
自2026年10月1日起,以下服务将在统一互动政府服务门户网站上提供:
适用于个人和法人实体:
制定或解除对其名下不动产和车辆作为抵押品或抵押物进行转让的禁令;
制定或解除对其疏离的禁令;
对于公民而言:
获取以其名义登记的电话号码和银行卡信息;
这些数据的管理,包括:
电话号码的临时停用和重新激活;
申请终止未使用的电话号码服务;
获取与该号码相关的付费服务信息;
向银行提交冻结(关闭)银行卡的申请;
通过统一门户网站自动通知公民名下执行的每一项新的公证行为,并维护相应的记录。
正在加强对广告电话和短信领域公民权利的保护。
根据该决议:
未成年人自行向法院申请保护自身权利时,无需缴纳州政府费用。
自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如果个人的基本个人资料(姓氏、名字、父名、出生日期等)发生变更,政府机构信息系统中的相应信息将通过部门间的电子交互自动更新。
以下规则将于2026年11月1日生效:
任何法人实体或个人只有在收到收件人的书面或电子同意后才能发送广告短信;
提供广告电话和短信服务的机构只有在国家个人数据库登记册中注册其信息系统后才能开展业务;
18:00 至 09:00期间,禁止通过移动网络发送广告电话和短信;
移动运营商有义务根据用户的要求,完全或部分屏蔽其分发的广告电话和短信;
不遵守这些要求将被视为违反广告和个人数据法律,并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