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16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部长会议通过了第389号决议“关于修改和补充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若干决议,以进一步扩大以电子形式提供与税收相关的国家服务的范围” 。
修订和新增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 个人通过电子方式申请房产税和土地税优惠;
• 批准向纳税人提供某些互动式国家服务的行政法规;
• 外国公民离开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时,对之前购买的商品已缴纳的增值税进行现金退税的程序;
• 将对通过 YaIDXP 购买商品(服务)的个人提供 1% 的退款。
该文件特别对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 2022 年 4 月 2 日第 150 号法令进行了修订,该法令制定了为个人提交电子申请以获得财产税和土地税优惠而提供国家服务的行政法规。
根据新规,公民可以通过电子税务服务门户网站或税务管理部门申请规定的优惠。
税务机关的负责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使用跨部门系统和数据库对收到的信息进行核实。根据核实结果,将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拒绝该项优惠的结论,并发送至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如果申请被拒绝,公民有权在消除所指出的缺陷后重新申请。
该文件已在国家立法文件数据库中公布,并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