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 年 7 月 16 日内阁部长会议第 388 号决议批准了保税仓库活动组织及通过保税仓库销售货物的程序。
该文件是根据2026 年 4 月 13 日第 PQ-136 号总统令《关于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电子商务部门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措施》通过的。
我们在此提醒您,保税仓库是专门配备和指定的场所,包括建筑物和(或)露天区域,用于根据“保税仓库”海关制度从国外进口货物,以及通过专门的电子交易平台,由居民和非居民向个人零售这些货物以满足个人需求。
列入保税仓库名录的主要要求是:
在保税仓库所在区域内有效的自由仓库许可证;
与特定电子商务平台签订合作或伙伴关系协议;
一个与海关当局信息系统集成的自动化电子会计系统,可以对受控货物的流动进行全面控制,从货物到达保税仓库的那一刻起,直到货物解除海关管制为止;
拥有总面积至少 15000 平方米的免费综合仓库,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或租赁权均可。
列入专业电子交易平台名录的要求:
已在州政府注册为合法实体;
遵守个人数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基础设施的可用性。
相关基础设施包括:在线 NKM 或虚拟收银机、订单交付组织、保税仓库、遍布全国的订单下单点以及运营仓库。
海关委员会被指定为保税仓库登记册的编制和维护的授权机构,国家有前景项目署被指定为专业电子交易平台登记册的编制和维护的授权机构。
该文件批准了关于以下程序的临时规定:
债券保管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通过专门的电子交易平台向个人零售商品。
该文件已在国家立法文件数据库中公布,并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生效。


